二、肺癌
肺癌的治療目前仍以手術、放療、化療為三大支柱,三種治療手段互有特點,互為補充。從療效看,手術和放療為局部治療方法,治療主費針對控制腫瘤的局部生長和局部擴散,特別足淋巴結的轉移;化療屬于全身治療,對腫瘤治療為細胞指數殺滅,強調多療程、足劑量的用藥原則,以期能夠殺滅絕大部分腫瘤細胞。但長期以來肺癌的療效并不令人滿意,究其原因很大程度在于肺癌的生物學特性。肺癌特別是小細胞肺癌和腺癌,早期就可能轉移到腦、肝、骨、腎上腺等部位,局部治療很難從根本上予以解決,化療雖能獲得一定療效,但對機體損傷巨大。因此,需要尋找一種具有“扶正”作用的治療方法與之同用,熱療便是這樣種治療。
1、體外加熱法
體外加熱法是常用的熱療方法。熱療可與放療、化療聯(lián)合使用,還可與放、化療進行三聯(lián)使用。熱療一般1~2次/周,間隔不得少于72小時,熱療次數應不少于4次,好能達到8-10次/療程。在進行局部加熱時,升溫速度應盡可能快,一般在溫度達到42℃以上后維持1小時左右。
熱療與放療聯(lián)合使用時,一般在放療后1小時內進行熱療比較適立。熱療在化療中所起的作用是設法使其在腫瘤組織中藥物濃度達到高、對腫瘤細胞毒性作用大,對治療效果達到好。對快速靜脈給約而言,應在給藥完畢后立即進行熱療;對緩慢靜脈給藥而言,腫瘤內藥物濃度高嶧在注射時的中問或后段出現,此時熱療效果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