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人仍然對“食物相克”深信不疑,認為不同的食物中的成分是可能起化學反應的。食物成分是否能起化學反應,是必須具體指出并有實驗支撐的,不能想當然地泛泛而談。有人認為“螃蟹與柿子相克”的原因是“螃蟹體內含有豐富的蛋白質,與柿子的鞣酸相結合容易沉淀,凝固成不易消化的物質,因鞣酸具有收斂作用,所以,還能抑制消化液的分泌,致使凝固物質滯留在腸道內發(fā)酵,使食者出現嘔吐、腹脹、腹瀉等食物中毒現象”(一家報紙的介紹)。如果這個理由能成立的話,那么柿子不僅與螃蟹相克,還與其他高蛋白食品(例如肉、蛋、牛奶)相克,甚至任何含蛋白的食品都可能與之相克,那樣的話,柿子就幾乎與所有食品都可能相克了,吃柿子時不能再吃別的東西了。更何況,“螃蟹與柿子相克”的說法已被實驗否定,沒有必要為其找借口了。
有的“食物相克”說法是近年來才出現的,例如“蝦不能與維生素C(或富含維生素C的果汁)同吃”,理由是蝦含有一種濃度很高的“五價砷化合物”,它本身對人體無毒害,但是維生素C會把它轉化成劇毒的“三價砷”,也就是砒霜,可引起急性中毒,乃至死人。不久前有一個學生在比薩店就餐時因突發(fā)心肌炎身亡,其家屬就聲稱是因為店家提供了吃蝦喝檸檬水導致中毒引起的。事實上蝦所含的砷絕大部分是穩(wěn)定的有機砷,無機砷的含量很低(不到4%)。按國家標準,每千克鮮蝦中無機砷含量不能超過0.5毫克。即使這些無機砷能被維生素C全部還原成砒霜(不太可能),那么也要吃上106千克的蝦才能達到口服砒霜致死量的下限(70毫克,含砷53毫克),還沒被毒死就已經撐死了。
“食物相克”是只有在中國才有的說法,外國人從來沒有這方面的觀念,隨便亂吃(包括流行往海鮮上澆檸檬汁),豈不早該死絕了?莫非中國人有特殊的身體,食物只克中國人?有的食物本來就有一定的毒性(例如有毒的花釀造的蜂蜜),有的食物多吃會引起消化疾病(例如柿子),食物受某些細菌污染后會引起食物中毒,古人對這些都一無所知,一旦吃了某種食物后上吐下瀉、病重身亡,就會胡亂聯想到是不是因為食物相克,以訛傳訛。“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心理讓人們不敢掉以輕心,即使有了較充分的反面證據后,仍然會找出各種借口繼續(xù)迷信下去,那塊“食物相克”告示牌是沒有那么容易摘下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