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腺癌呈浸潤性生長,故應做廣泛擴大切除。腺癌淋巴結轉移率較高,可高達36%~47%,在切除原發(fā)灶的同時應行根治性或選擇性頸淋巴結清掃術。對于面神經(jīng)的處理,不論是否發(fā)生面神經(jīng)癱瘓,為徹底切除腫瘤而犧牲面神經(jīng)是必要的。手術中應配合冰凍組織病理切片,以檢查手術邊緣是否有殘存的腫瘤細胞。
1、手術治療原則
手術切除是腺癌的主要治療手段,也是目前臨床治愈腺癌的唯一方法。腺癌手術分為根治性手術與姑息性手術,應當力爭根治性切除。以期達到最佳、徹底的切除腫瘤,減少腫瘤轉移和復發(fā),并且進行最終的病理TNM分期,指導術后綜合治療。對于可手術切除的肺癌應當遵守下列外科原則:
(1)全面的治療計劃和必要的影像學檢查(臨床分期檢查)均應當在非急診手術治療前完成。充分評估決定手術切除的可能性并制訂手術方案。
(2)盡可能做到腫瘤和區(qū)域淋巴結的完全性切除;同時盡量保留有功能的組織。
(3)電視輔助胸腔鏡外科手術(VATS)是近年來發(fā)展較快的微創(chuàng)手術技術,主要適用于I期肺腺癌患者。
(4)如果患者身體狀況允許,應當行解剖性肺切除術(肺葉切除、支氣管袖狀肺葉切除或全肺切除術)。如果身體狀況不允許,則行局限性切除:肺段切除(首選)或楔形切除,亦可選擇VATS術式。
(5)完全性切除手術(R0手術)除完整切除原發(fā)病灶外,應當常規(guī)進行肺門和縱隔各組淋巴結(N1和N2淋巴結)切除并標明位置送病理學檢查。最少對3個縱隔引流區(qū)(N2站)的淋巴結進行取樣或行淋巴結清除,盡量保證淋巴結整塊切除。建議右胸清除范圍為:2R、3a,3p、4R、7-9組淋巴結以及周圍軟組織;左胸清除范圍為:4L、5-9組淋巴結以及周圍軟組織。
(6)術中依次處理肺靜脈、肺動脈,最后處理支氣管。
(7)袖狀肺葉切除術在術中快速病理檢查保證切緣(包括支氣管、肺動脈或靜脈斷端)陰性的情況下,盡可能行保留更多肺功能(包括支氣管或肺血管),術后患者生活質量優(yōu)于全肺切除術患者。
(8)肺癌完全性切除術后6個月復發(fā)或孤立性肺轉移者,在排除肺外遠處轉移情況下,可行復發(fā)側余肺切除或肺轉移病灶切除。
(9)心肺功能等機體狀況經(jīng)評估無法接受手術的I期和II期的患者,可改行根治性放療、射頻消融治療以及藥物治療等。
腺腺癌對放射線不敏感,不宜單獨行放射治療,但術后做輔助治療也可能提高療效。晚期不宜行手術者,姑息性放療有一定的控制作用,但達不到根治的目的。術后也可采用輔助性化療。
放射治療。肺癌放療包括根治性放療、姑息放療、輔助放療和預防性放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