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骨骨折在手部最為常見,多為開放性骨折,并且多為直接暴力所致,可于手指的任何部位導致各種不同類型的骨折。
指骨骨折的治療,首先要重視,由于指骨骨折部位不同,受到來自不同方向的肌腱的牽拉作用,產生不同方向的移位,所以治療既要達到準確地復位,又要達到牢固地固定,還要盡可能早地進行功能鍛煉,以恢復手指靈活的活動功能。
1.無移位的指骨骨折
可用鋁板或石膏將傷指固定于掌指關節(jié)屈曲和指間關節(jié)微屈位,4周左右拆除固定,進行功能鍛煉。末節(jié)指骨的粉碎性骨折,可視作為軟組織損傷處理,不必予以固定。
2.有移位的閉合性指骨骨折
可行手法復位外固定,其固定的位置應根據(jù)骨折移位的情況而定,如掌側成角者將手指固定于屈曲位;末節(jié)指骨基底部背側撕脫骨折,應于近側指間關節(jié)屈曲、遠側指間關節(jié)過伸位固定,4周~6周拆除固定。
3.對開放性骨折和閉合性骨折復位后位置不佳者
應行切開復位內固定。其固定的方法很多,按具體情況而定,常用的方法仍為克氏針固定,但應以牢固可靠為原則。而指骨基底部撕脫骨折多采用張力帶固定治療,也可采用螺釘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