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是最常見的惡性腫瘤之一,肝癌的臨床診斷標準在患者病情的確診和治療過程中都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另外專家考慮到肝癌的臨床診斷標準需在取得病理檢查后方能作出判斷,參照世界各國結合肝功能情況一并考慮制定出肝癌的臨床診斷標準,并且擬定了適合我國國情的肝癌的臨床診斷標準。
肝癌的臨床診斷標準具體如下:
國內資料表明,對高危人群(肝炎史5年以上,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標記物陽性,35歲以上)進行肝癌普查,其檢出率是自然人群普查的34.3倍。對高危人群檢測AFP結合超聲顯像檢查每年1-2次是發(fā)現(xiàn)早期肝癌的基本措施。AFP持續(xù)低濃度增高但轉氨酶正常,往往是亞臨床肝癌的主要表現(xiàn)。
1、afp<400μg/l能排除妊娠、生殖系胚胎源性腫瘤、活動性肝病及轉移性肝癌,并有兩種影像學檢查有肝癌特征的占位性病變或有兩種肝癌標志物(dcp、ggtⅱ、afu及 ca19-9等)陽性及一種影像學檢查有肝癌特征的占位性病變者。
2、有肝癌的臨床表現(xiàn)并有肯定的肝外轉移病灶(包括肉眼可見的血性腹水或在其中發(fā)現(xiàn)癌細胞)并能排除轉移性肝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