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是目前全世界都在關注的焦點之一,小編也希望大家都對此有一個正確的理解,很榮幸可以幫助大家,做一些相關方面的介紹:
椎管內腫瘤為發(fā)生于椎管內各種組織,如脊髓、神經根、脊膜和椎管壁組織的原發(fā)腫瘤及轉移性腫瘤的統(tǒng)稱。
原發(fā)椎管內腫瘤每年10萬人口的發(fā)生率在0.9~2.5人之間,椎管內與腦原發(fā)腫瘤之比為1:10左右。如果考慮到椎管與顱腔內容物之比為1:8,則兩者在單位體積內發(fā)生腫瘤的機會很接近(約為1:1.3)。
原發(fā)椎管內腫瘤由外向內依次部位的發(fā)病率及腫瘤類型如下:
硬膜外腫瘤:占10%,包括脊索瘤、骨肉瘤、軟骨肉瘤、尤文氏瘤、脊膜瘤。
硬膜內、髓外腫瘤:占65%,包括神經鞘瘤、脊膜瘤、腰骼部室管膜瘤、血管畸形、畸胎瘤、皮樣囊腫、鱗癌、脂肪瘤。
髓內腫瘤:占25%,其中包括髓內室管膜瘤4%,星形細胞瘤45%,少校膠質瘤15%。
而血管畸形、畸胎瘤,血管瘤很少見。
繼發(fā)椎管內腫瘤主要的危害是硬膜外脊髓壓迫癥狀,死于腫瘤病人的尸檢材料證實有30%~70%有硬膜外轉移,而有5%轉移性腫瘤引起脊髓壓迫。真正髓內轉移瘤,占所有中樞神經系統(tǒng)轉移瘤的5%以下。椎管內腫瘤中以良性者居多,手術切除腫瘤效果滿意,除非證實脊髓內有多灶性分化很差的惡性室管膜瘤和極少見的惡性淋巴瘤。原發(fā)性髓內腫瘤,很少用全脊髓或全神經軸照射技術。
轉移脊椎灶:照射應包括腫瘤累及的各個整節(jié)脊椎骨。上下緣各放半個椎體。
星形細胞瘤上下緣各放2.5~5cm。
除分化完全正常的良性室管膜瘤外。下緣都應放到第二骰椎鞘囊末端下1cm。上緣外放3cm。
當照射較長節(jié)段時應注意以下因素:
(1)長窄野有短邊效應增加傾向。
(2)脊椎前曲和前凸會影響源皮距,因此在照射區(qū)不同脊椎段,劑量分布有差異。
(3)照射脊髓或脊柱病變時,應該用不同的處方深度劑量。
(4)由于脊椎自然彎曲不能使用后斜野和旋轉野。
原發(fā)脊髓腫瘤靶區(qū)吸收劑量DT50Gy/6.5周。
脊髓是脊椎放射最敏感部分,超過脊髓耐受量的后遺癥主要是一過性脊髓炎和脫髓鞘,壞死性變化,從而造成神經性功能缺陷。原發(fā)性脊髓瘤和腦瘤一樣,治療失敗原因都是局部復發(fā),其原因可能是放射耐受量和所需要的腫瘤根治量之間存在差距。
耐受量:耐受量可以定義為抗拒損傷效應,超過耐受量的照射應列為相對禁忌癥,然
而并發(fā)癥的危險性總是同腫瘤治愈率、長期控制率和能預料到的功能損害率相關。一般耐受量定義是該劑量引起5%照射人群產生嚴重后遺癥,高于該劑量10%~ 20%通常會增加 50%的危險性。動物實驗證實耐受量與照射部位、總劑量、分次劑量、照射作積和未知的個體差異有關。如產生5%腦壞死危險的可接受耐受量是45Gy/(4.5~5)周,而頸髓是50Gy,腰髓脊髓炎報道很少。分割劑量大小似單與脊髓病前潛在間歇時間負相關。如少于 200cGy/天/次或 120cGy/天/2次,總劑量少干或等于 55Gy,永久性脊髓損傷危險性很低,但胸髓不能超過50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