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有這樣的體驗,就是超市促銷活動的食品到家才發(fā)現(xiàn)是快要過期的。有的就直接不敢吃了,覺得已經是壞的了,但是快過期的臨期食品真的不能吃了?首先我們還是要先來明確一下這個“保質期”到底是什么意思。
簡單的字面理解就是保證質量的日期,這是生產者給出的承諾。以食品為例,就是這個食物,在這個日期之前,可以保證它整體上的顏色、口感、味道、安全性等等方面都能符合我們的要求,符合食品生產者對消費者的承諾,而超出了這一日期,并不意味著就是壞掉了,只是生產者不再對此承諾給予擔保。
所以過期的食品,可能也沒有完全壞掉,只是細菌的數量增多了而已,因為霉變也是需要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吃了這種食品的患病的幾率是增加了的,但事實上讓人感到不能接受的其實是你無法判斷它變質的程度,你不了解它究竟發(fā)生了什么樣的變化。
對于消費者來說,買東西要買物美價廉性價比高的,但對于低價的臨期食品又猶豫不決,那就看看國家對此的態(tài)度是什么樣的,來給大家一些方向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的規(guī)定,如果買到過期食品則可以向商家索賠10倍的賠償,并要求退貨,但卻并沒有發(fā)現(xiàn)某部法典中提及到臨期食品索賠的問題。所以從商家的承諾,到法律中的規(guī)定,我們都沒有找到臨期食品不能吃的依據,但為什么消費者對臨期食品還是心存芥蒂呢?
這個問題本質上是買賣雙方溝通不到位的原因,一方面商場和生產廠家認為明確設立臨期專柜會自降身份。商家認為顧客會覺得該商場生意不好,東西都快放過期了還沒有賣出去,生產者也擔心一旦明確告知顧客這些商品快過期了,買者必定大大減少,那么有可能食品后真的過期不能再銷售了,而且自己的品牌經常出現(xiàn)在臨期專柜里,會讓顧客產生不好的印象,連帶正常日期的食品也不愿再去購買了。而消費者卻大多是心理上的排斥,他們沒有搞清楚臨期和過期的差別,商家也不去普及這個知識,就只能這樣以促銷的手段遮遮掩掩臨期食品的問題,更有甚者用捆綁銷售的招數反而引來消費者更大的反感。所以還是建議商家能夠光明正大的銷售臨期產品,無論對于消費者還是商家,這種臨期食品不敢買的想法,確實有點太夸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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