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花樣游泳比賽
花樣游泳是第29屆奧運會比賽項目之一。 花樣游泳為女子項目。20世紀20年代起源于德國、英國等歐洲國家,原為游泳比賽間歇時的水中表演項目,由游泳、技巧、舞蹈和音樂編排而成,有“水中芭蕾”之稱。1920年花樣游泳創(chuàng)始人柯蒂斯(KATHERINE CURTIS)將跳水和體操的翻滾動作編排成套在水中表演,后傳入美國和加拿大。1984年,花樣游泳成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有單人、雙人兩項。1996年改為集體賽,設雙人和集體兩個項目,后來在2000年改為雙人和集體兩個項目。
歷史沿革
奧運會花樣游泳比賽
原始人狩獵時,為求取食物而登山涉水,在與人或獸的戰(zhàn)爭及格斗時,游泳是基本的技能之一。
隨著國家的出現(xiàn),古代國家發(fā)生戰(zhàn)爭時,利用水作為攻戰(zhàn)的手段,或利用泅水潛行破壞敵人防守,配合步兵和騎兵作戰(zhàn)。18世紀,歐洲軍隊中開始建立游泳學校。不難看出,自古以來,游泳在軍隊中就占有極重要的位置。
古代波斯在軍事訓練中,游泳是強迫實施的項目。古希臘關于水中活動的資料很豐富,不少古希臘文物與作品中,有許多與游泳有關的實物與記述。在希臘索倫法律中,曾規(guī)定兒童需學習希臘文與游泳。社會上有流行諷刺愚者的諺語:“他既不能文,又不能游泳”,足見他們對游泳的重視。在羅馬也同樣認為不會游泳與無知是一樣的愚蠢,羅馬青年訓練中就設有游泳項目。
在我國,有文字記載的游泳活動始于春秋時期。從古代大禹治水及各朝代水師設置的資料中可以推斷,各時期的水中活動技能都已有相當水準。近代海軍訓練有游泳課程,黃埔軍校的資料記載中也有游泳科目。鴉片戰(zhàn)爭以后,歐美體育運動逐漸進入我國,競技游泳在城市中開始流行。
隨著生產力的發(fā)展,人類生活水平的提高,游泳又與娛樂緊密地聯(lián)系在一起,這是游泳獲得發(fā)展的又一個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