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般兵器之斧
斧,與戈矛同時,亦為古仗之一。
黃帝時即有斧銊之名,在當時非但用為兵器,抑且用為刑罰之具。
刑書釋名載:黃帝五刑,四曰斧銊。按五刑即甲兵、刀鋸、鉆鑿、斧銊、鞭撲、是也。
由此推之,則斧之始于黃帝時也,其理甚明;惟當時并無所謂三十六法,對敵時不過亂砍亂劈而巳;
迄漢時,南中蠻人創(chuàng)斧法,亦如槍法之創(chuàng)于武吃氏而流入中原者,惟始創(chuàng)者之為何人,則不可考據(jù)矣。
其法初亦無三十六手之多,后之武師,從而增益之,使變化不測,成為戰(zhàn)陣之利器,故今傳板斧有三十六法也。
漢劉熙《釋名·釋用器》:「斧,甫也,甫,始也。凡將制器,始用斧伐木,已乃制之也?!?/span>
斧之溯源甚早,原始人類,即知拾利石為劈器。
而早之銅斧,見于商代,不僅用于武事,而且有的雕刻嵌鏤,極為精美,已為儀仗之用。
周代用斧風氣不如商代,到了雙鋒劍出,與刀并用後,斧就更少人使用了,只作為砍迤工具,或為樂舞儀仗及斬殺之器。
斧雖不作為主要兵器使用,但各代均有使斧者,尤其生活在北方地區(qū)的民族,喜練斧類兵器。
宋曾公亮《武經(jīng)總要》載有大斧、鳳頭斧,都是隋、唐遺制。元代軍隊喜用小斧、大斧和寬體大斧。
清代將士喜用雙斧,斧柄僅有尺余,斧刃甚小,雙斧均可插腰,戰(zhàn)場上使用靈活。
我國史籍中鮮見斧兵的記載,而古典小說中則多有描述。
《三國演義》第五十二回:「道榮出馬,手使開山大斧,……輪大斧竟奔孔明。」
《水滸傳》第三十八回說黑旋風李逵,「使兩把板斧」,第七十二回說李逵「拿著雙斧,大吼一聲,跳出店門」。
從這些小說反映的情況,我們可以看出,斧是歷代廣為使用的兵器,所以它也成了民間武藝小說中一般俠客的常用兵器之一。
斧的主要用法有:劈、砍、剁、抹、砸、摟、截等,舞動起來顯得粗獷、豪壯,可以顯出劈山開嶺的威武雄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