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紫砂壺款識的表現(xiàn)方法
存世的歷代紫砂器,見諸實物的是明萬歷年間的紫砂名匠時大彬制中國紫砂壺。自時大彬始,至清、民國及當(dāng)代的紫砂器,其印鑒款識的表現(xiàn)方法有兩種:
1、胎體:刀刻、印章鈐印;
2、彩釉:釉上彩。
明代風(fēng)行刀刻款識,由于應(yīng)用的刀具和刀法不同,出現(xiàn)了兩種不同效果 的款識:一種是等線體字,例如“玉香齋”三個字(見《龍語》),每個字的筆劃粗細根基一致。
另一種是有書法韻味的楷書或行書體款識。例如福建省漳浦縣盤陀鄉(xiāng)出土的鼎足圓壺,壺底有“時大彬制”四個楷書字款。江蘇省無錫縣文管會收藏的三足圓壺,有“大彬”二字楷書款。這兩個款識書法韻味濃,可以想見以刀刻出波折起伏的楷書效果 。明代周高起說:“鐫壺款識,即時大彬初請能書者落墨,用竹刀畫之或以印記,后竟運刀成字,書法閑雅,在《黃庭》、《樂毅》帖間,人不能仿,賞鑒家用覺得別。”用毛筆把文字寫在胎體上,再用竹刀依毛筆的提頓轉(zhuǎn)折逐筆刻劃出。時大彬后來熟至生巧,不再請人“落墨”,而是自己以刀為筆,由此,賦予款識個人奇特作風(fēng),以至別人無法仿效,并因而成為歷代鑒賞家鑒定時大彬作品的一個首要根據(jù)。時大彬的作法影響了他的弟子門生,所以李仲芳也自己動手,并且有時替時大彬刻款,但功力不逮,“伎倆自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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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在印章款識出現(xiàn)后,仍有一部分人持續(xù)用刀刻劃署款,同時并用鈐印,如惠孟臣、陳鳴遠。
陳鳴遠是紫砂器刻劃鈐印轉(zhuǎn)換時代的代表人物,他不僅用刻劃法子署款留名,也應(yīng)用印章??虅澘钍滓迷谧仙捌鞲?、底部,印章首要用于壺蓋內(nèi)、壺底等部位。印文首要內(nèi)容有“陳鳴遠制”、“陳”、“鳴遠”、“鶴?”、“隈?”等。陳鳴遠在刻款鈐印法子上,起了承上啟下的作用,既繼承了明代壺藝家顯示自傲、尋求典雅質(zhì)樸的藝術(shù)作風(fēng),又開啟了清代鈐印留名,以印代刻,詩、書、畫相得益彰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