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以上可以看出,在唐代以前,火針的適應癥并沒有真正意義上突破《黃帝內經(jīng)》的范圍。而在唐宋時期,其治療范圍不只局限于痹證、經(jīng)筋、骨病的治療,而已擴大到內科、外科、眼科、五官科以及急癥的治療;同時,火針的選穴、操作、禁忌等問題均已提出,并有了火針治療的醫(yī)案記載。
醫(yī)者們在《備急千金要方》中將火針稱之為“白針”,首先將“火針”應用于外科,治療瘡瘍癰疽、瘰疬痰核和出血等疾患。同時也可用于內科黃疸、風眩疾患,其曰:“俠人中穴火針,治馬黃疽疫通身并黃,語音已不轉者”,《千金要方·風?!肪硎娜眨?ldquo;夫風眩之病……困急時但度灸穴,使火針針之,無不瘥者,初得,針竟便灸,良”。此外,孫思邈對“火針”的禁忌穴位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明確規(guī)定腹部的“巨闕,太倉,上、下管等及諸小弱者,勿用火針”。并且說明火針在操作過程要熱,在《千金要方·用針略例》卷二十九日:“以油火燒之,務在猛熱,不熱,則與人有損也”。
宋代以后,火針已經(jīng)廣泛用于治療內臟疾患。王執(zhí)中在《針灸資生經(jīng)》中記載了如火針治療腹痛、哮喘、腰痛等病例。在治療五官疾病方面,《圣濟總錄·鉤割針鐮》卷一百一十三日:“凡目生頑翳者,可用火燒銅針輕點,傳波斯國銀礦名悉蘭脂,點之不痛,勿用別法。”
《太平圣惠方》卷第六十一則對癰疽用火針或不用火針的證型進行了分析,認為“夫癰疽者,頭少腫處多出膿。不快者宜針烙”,其也首次提出小兒無辜疳用火針治療的方法:“燒針似火色,看核子大小,作一紙環(huán)子束定,無辜仍須捏定,以針當中烙之,可深二豆許,即貼沉香膏”。
成熟階段
明清時期,已逐步形成了較完善的火針理論基礎,從刺法、適應癥、禁忌癥上有所擴展,還對火針的針具進行了規(guī)范,火針已用于內外科、兒科、五官科等各種專科疾病的治療,并且有大量的醫(yī)案記載,為火針療法的成熟階段。
明清時期就是火針的成熟階段,在此期間,有關“火針療法”的記載非常多,其對火針針具、操作方法、適應范圍和禁忌范圍都有發(fā)展提高,特別是明代,有關火針的描述為全面。!
明代著作中高武的《針灸聚英》比較全面系統(tǒng)地論述了“火針療法”,所討論的內容包括針具和刺法方面,強調了針具的質地和加熱,以及針刺的深度和適應癥,以及對其禁忌癥等多方面都有很詳盡的說明。如其載:“世之治火針者,皆用馬蹄鐵,鐵熟不生為工,莫如火爐中用費或筋治針為家業(yè)。”首先提出制造火針要選用耐燒的熟鐵。同時強調刺火針針刺深淺要掌握適度,并且酒醉的人不可行針;在出針方面,其認為要“凡行火針,一針之后,疾速便去,不可久留,尋即以左手速按針孔上,則痛止,不按則痛甚。”
在火針的適應癥上面,《針灸聚英》繼承了前人的臨床經(jīng)驗,運用火針治療外科疾患和痹證,并明確記載了治療這些疾病的操作方法。高武也是首次提出火針治療疾病的機理的醫(yī)家,認為“火針亦行氣,火針惟借火力,無補虛瀉實之害”;“蓋火針大開其針孔,不塞其門,風邪從此而出。”
此外《針灸大成》、《名醫(yī)類案》等對火針的刺法、適應癥、醫(yī)案等均有詳細的描述。李時珍則以《黃帝內經(jīng)》、《傷寒論》為基礎,在他的著作《本草綱目》里較全面的論述了火針的刺法,治療作用,并且對火針治療癰疽,痹證的機理進行了闡述,而且也對火針治療目翳的刺法進行了描述,曰:“其法用平頭針如翳大小,燒赤,輕輕當翳中烙之,烙后翳破,即用除翳藥敷點。”《外科正宗》、《外科啟玄》里有關火針治療外科疾患的詳細論述,如火針可用于瘡瘍、瘰疬等癥,薛己的《保嬰撮要》則用病例方式說明了用火針治療個小兒氣血虛甚的腋癰要“當先大補后用火針”,肝腎先天稟賦不足的瘡、肌肉不生不能用火針治療。明代是火針發(fā)展的鼎盛時期,到了清代,由于那個時代采取了限制中醫(yī)的措施,火針療法發(fā)展也相對比較緩慢。只在火針的治療范圍上有所延伸,而在針具和操作方法上卻沒有很大的改進。
趙誄的《醫(yī)門補要》論述了火針用于背腹部時的針刺方向以及火針的禁忌癥。吳儀洛《本草從新·卷十五火土部·火針》則提出火針的功效為“通、祛風”。《針灸集成》內則認為:“性畏艾條者,當用火針”。李學川之《針灸逢源·卷三》里火針法篇對火針的刺法進行了詳細的描述,并強調“燒時令針頭低下恐油熱傷手,先令他人燒之,醫(yī)者臨時用之,以免手熱”;“凡行火針,必先安慰病人,毋另驚恐”;“凡針腫上不可按之,即以手指從兩旁按之,另膿隨手而出”。